为持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,落实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精准把握最新药学政策要求,保障患者用药安全、有效、经济,7月30日,我院药剂科组织全体医师、药师开展专题业务培训,重点学习超说明书用药规范化管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26年版)核心内容。

培训由药剂科张芳芳、孟美霞主讲。在《超说明书用药管理》专题学习环节,药师张芳芳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相关规定,清晰阐释超说明书用药定义并强调:超说明书用药临床实践中必须严守四大核心原则——现有常规方案疗效有限、具备充分循证医学证据、充分履行知情告知并取得患者书面同意、严格执行院内申请、专家评审备案流程。同时剖析无备案超说明书用药存在的医疗风险、法律风险,明确药师在处方审核、用药宣教、处方点评中的岗位职责,进一步推动院内超说明书用药制度化、流程化管理。
药师孟美霞对最新发布的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26年版)》进行系统解读,202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,共收录药品794种,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、中成药318种,新增药品116种,重点优化慢性病、儿童疾病、常见多发病用药供给,纳入多款国产创新药物。培训围绕目录调整亮点、药品结构变化、基本药物 “优先配备、优先使用” 政策要求展开讲解,引导临床优先合理选用基本药物,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,减轻群众用药负担。本次培训内容紧贴日常医疗工作,兼具政策高度与实操价值。通过学习进一步明晰管理红线、更新政策知识储备。
下一步,药剂科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,继续做好药学服务相关工作:一是持续落实超说明书用药常态化监管,完善备案目录,强化处方审核。二是稳步推进202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地实施,进一步提高医院基药使用率。三是持续开展业务学习,不断提升医师药师专业能力,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,持续规范全院合理用药管理,以高质量药学服务守护群众用药安全。
撰稿:张芳芳
审核:吴家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