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春和景明,万物清明。清明节既是缅怀先烈、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,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、廉洁自律的重要“节点”。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清明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:
一、以“清”修身,筑牢思想防线
清明之“清”,是清廉本色的坚守;修身之“修”,是党性修养的锤炼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节日为契机,传承红色基因、厚植廉洁家风:
缅怀先烈当守“清”,祭扫活动中自觉摒弃讲排场、比阔气的陋习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,以简约庄重的方式寄托哀思;
修身立德当守“正”,带头弘扬勤俭节约、文明低碳的新风尚,不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、铺张浪费,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风尚。
二、以“明”守纪,严守纪律红线
清明之“明”,是明辨是非的清醒;守纪之“严”,是敬畏规矩的自觉。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,坚决杜绝 “节日腐败”:
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、踏青等活动;
严禁以祭扫为名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、礼品礼金、消费卡等;
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杜绝“圈子文化”“码头文化”;
严禁在祭扫过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,或借缅怀先烈之名违规组织各类聚集性活动;
严禁违反森林防火、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,做到文明祭扫、安全祭扫。
三、以“严” 律己,压实主体责任
各党支部、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早提醒、早预防,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医院纪委将坚持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、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“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强烈信号。
清则流长,廉则行远。让我们以清明之风涵养廉洁之气,以守纪之行践行初心使命,共同度过一个文明、廉洁、安全的清明节!
中共青海油田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6年4月3日